第十四章 開庭
作者:竹外桃花
發布時間:2017-05-19 20:00:00
字數:2260
沈向晚皺眉,“怎么確定就是她?”
張美琪斬釘截鐵,“打你的四個人里三個人我都見過,就是在方譯桓公司里做事的。”
她哦一聲。
沒想到方譯桓這么不是東西。
大概是她逼得太狠了,才會想到對她動手吧。
這樣看來,她的方向是對的。
她的判斷也是對的。
不然方譯桓不可能狗急跳墻對她下手。
張美琪將她送回屋子就走了。
她對著鏡子望了望,好在傷口并不深,并未破相,傷口面積也不大,卷一卷劉海就能遮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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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眼到了開庭那天。
雙方均不同意適用簡易程序,所以以普通程序組成合議庭審理。
沈向晚以涉及名人的個人隱私為由,方譯桓一方以涉及商業秘密為由,都提交了不公開審理申請,法院支持。
按理,當天不會有媒體在場。
但世上可有不透風的墻?
以雙方的知名度,未開庭就滿城風雨,已是必然。
八卦雜志也就罷了,就連財經刊物和時事新聞也將視角移了過來,各種消息鋪天蓋地,比起她之前的造勢又多了好幾倍,密密匝匝。各方人馬全擁堵在CBD那棟地標建筑門口,從方譯桓離開桓宇國際大樓開始,身后就跟著數十輛采訪車。
沈向晚到達法院門口的時候,也被這攝像機黑壓壓的場面嚇了一跳。
她每抬一步腳,就是無數的人群翻涌,閃光燈嚓嚓作響,逼得她睜不開眼。
握緊公文包,舉步維艱。
“啪——!”
不知何方來的力量,她的手肘一痛,卷宗撒了一地。
蹲身,慌亂拾撿。
實在擁擠,腳步錯亂中,數只腳就要對著她的手背踩來。
她反應不及,視線一黑,已被方譯桓的手拽了起來,千鈞一發之際幸免于難。
“大家讓讓!請大家讓讓!”法警也趕了過來,維持秩序。
他身邊的工作人員將散落的紙張收齊疊好,交給方譯桓。
沈向晚心下一涼,證據到了對方手里,哪里還可能再返還?!還不如讓她被人踩一腳!
抬頭,卻看方譯桓將文件夾遞過來。
他說,“收好。”
這倒是讓她沒想到的,他居然幫了她?
正要說什么,他卻邁腳已走開,一群記者追過去,本安靜的人群又騷動起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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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有問題連珠炮似的接踵而至:
“聽說桓宇國際的律師團……”
“能不能透露一下方總**……”
“江蓮青的新片與訴訟……”
好不容易進了民事三庭,卻看方譯桓一身黑衣,西裝革履,已正襟危坐于被告席上了。
倒是旁邊的江蓮青情緒很不穩定,一進法庭就掉眼淚,看見方譯桓,幾次都想起身走過去,卻被沈向晚拉住了。
“還有一分鐘開庭了。這時候就別隨意走動了。”
她瞥了瞥那邊的方譯桓,他像個木頭人,面無表情。
法槌落下,按時開庭。
開頭是很冗長的核對當事人,宣布案由,宣布回避制度。
然后開始法庭調查,雙方陳述,舉證質證。
方譯桓的代理律師是個精明老練的中年男人,戴副金絲眼鏡,瘦瘦高高的。
沈向晚在上學的時候就聽說過他,著名的蔣臺梁律師,國內民商第一人,曾任多所高校的客座教授,代理過大量有影響的案件,勝訴率高得嚇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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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牌大狀就是不一樣,一上來就出示了個司法鑒定機構出具的非親子結果的文書,證明流產的孩子并非與方譯桓所生,接著又出示了被告與各種人的聊天記錄、雙方的行程表、酒店走廊的監控記錄,證明女方婚內**。又讓鄰居上庭作證了個遍,證明雙方多年分居,感情確已破裂。
沈向晚還沒回過神來,對方又將男方的八成財產列為了婚前所有,讓沈向晚本已準備好的方譯桓轉移隱匿財產的證據全部落了空。
接著反咬一口女方轉移隱匿夫妻共同財產,拋出江蓮青出售房子的協議,開戶的聯單等一堆石錘,詳細又清楚。
很多證據沈向晚都是第一次見。
就連她的當事人婚內**的實錘,她也是第一次見到。
悄聲問了問江蓮青:“這些證據都屬實嗎?為什么我之前問你,你都不承認?”
江蓮青攥著她的袖子,一直在掉眼淚:“沈律師,不是我不跟你講,是我沒辦法講啊。”
她咬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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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現在并不是責備當事人的時候,索性就打落牙齒和血吞:“等下法官問你,你就說,照片里的人不是你。照片拍的模糊,長得像的人多了去。那張正臉照,你就說你們不是單獨相處,是因為工作的原因在一起。”
江蓮青木然點頭。
總之不能繳械投降。
沈向晚起身,“對原告提交的以上證據,我方提出以下綜合質證意見……”
“一是親子鑒定的合法性問題……”
“二是原告認為其所在桓宇國際的股權分紅均屬于法定孳息,為婚前個人財產。我方有異議……”
“三是我方轉移隱匿夫妻共同財產,實屬子虛烏有……”
干巴巴地列法條,最后一個質證也是漏洞百出。
若對方當事人認定三套房屋為方譯桓給江蓮青的彩禮,那江蓮青的轉移共同財產就坐實了。
果然,她還沒坐下,蔣臺梁就提出了彩禮一說。
審判長繼續詢問:“原告有無其他證據提交?”
蔣臺梁又巴拉巴拉巴拉了一大堆,什么人證、物證、視聽資料全部聚了齊,光是證據編號就上了兩位數,直讓沈向晚頭疼。
審判長不停在問她們:“被告,原告講的是否屬實?”
她就不停地替江蓮青回答:“屬實。”
“屬實。”
“屬實。”
……
蔣臺梁步步緊逼,逼得江蓮青自己都覺得自己在婚姻中十惡不赦、罪大惡極了。到了最后的陳述意見,蔣臺梁依舊是滴水不漏。
終于輪到被告,沈向晚深呼一口氣,做著最后一搏:“我方堅持上述答辯意見,不承認原告的訴訟請求,不同意離婚。原因如下:
一、夫妻雙方感情尚未破裂,并有幼子需要雙方撫養教育。
二、我方懇請法院綜合考慮本案事實,結合法律規定,化解雙方的矛盾。
三、如果原告鬼迷心竅、執迷不悟,我方也只能無可奈何同意離婚,但離婚的過錯責任全部在原告。”
余音未落,投影儀上映出一個小男孩的面貌,白凈圓潤的臉龐,黝黑靈動的眼睛,穿戴整齊,正在草坪上玩耍。
本不想將孩子作為證據出示,可情勢急轉直下,她無可奈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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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告席上的方譯桓神色明顯一黯。
她繼續陳述:“孩子的母親叫恬靜,曾是原告的初戀**,于兩年前宣告死亡。”
沈向晚意味深長地一頓,瞧了瞧對面的方譯桓。
他薄唇緊抿,迎向了她的目光。